发布单位: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招聘岗位:临床岗1,口腔岗,中医岗1,中医岗2,临床岗2
工作地点:保山
职位数量:15
招聘人数:15
报名截止日期:2025-03-14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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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云南省昌宁县2025年3月校园公开招聘15名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公告详情: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校园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2025年计划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其中:昌
宁县人民医院11名;昌宁县中医医院4名。具体岗位详见《昌宁县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岗位要求的2023年至2025年毕业的一本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2023年至2025年未就业毕业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二)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注:1.一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一批次(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批准按一本专业修完全部课程并顺利毕业的情形)。2.“未就业毕业生”指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中的博士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及年龄要求;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
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人员;
4.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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