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数量:10
招聘人数:10
截止日期:2024-12-06
工作地点:重庆
招聘岗位:临床医生岗-重庆市巫溪县尖山中心卫生院,康复岗,全科医生岗-重庆市巫溪县塘坊镇卫生院,药剂岗,检验岗-重庆市巫溪县鱼鳞乡卫生院,中医医生岗,全科医生岗-重庆市巫溪县红池坝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岗,检验岗-重庆市巫溪县双阳乡卫生院,临床医生岗-重庆市巫溪县天元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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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基层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6名、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拟聘公示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二章规定情形的岗位,以及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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